山西省地税局积极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2017年06月22日 09:28:33tz90浏览量:976次


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改革既是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也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落实减税降费的具体举措。对此,省地税局多措并举,积极抓好相关非税收入政策的贯彻落实,按照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和4月1日起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全面停征政策的要求,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加班加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安排,保证了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提前部署。国家政策出台后,我局立即着手开展工作。在系统内部,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将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市局,要求各级地税部门提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我局有关处室密切配合,迅速调整“金税三期”相关设置。在系统外部,我局主动与省财政厅等政策主管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落实具体事宜。通过前期系列准备,为完成此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狠抓落实。3月22日、3月30日我局接到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和停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的文件后,迅速于3月24日、4月1日以《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晋地税函〔2017〕68号)、《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转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地税发〔2017〕49号)予以转发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明确任务,要求各级地税部门对照文件精神狠抓政策落实,市局要加大对所辖单位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政策不执行、不落实的情况发生。我局也将适时开展督查,对不按规定落实的单位,将严格按省局绩效考评指标要求予以扣分。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了国家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加了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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