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开展2017年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

2017年06月22日 09:27:57tz9浏览量:664次

为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发展,市科技局于近日开展2017年“大同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工作。 据介绍,众创空间是指我市范围内由独立机构运营,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依据去年实施的《大同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此次申请认定应满足5个条件。 申请认定条件 ●独立的运营机构,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完善的基础服务配套设施 众创空间应具备一定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高校内应不低于100平方米,其他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 ●完备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设立有一定金额的种子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建立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数量不少于3人,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等服务。每月举办不少于1次的创业沙龙、创业讲堂、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等活动。 ●低成本或免费的办公条件 ●已聚集一定数量的创客或创业团队 其中以服务创客为主的众创空间聚集的创客不少于20人,以服务团队为主的众创空间所聚集的创业团队不少于5个。 据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人介绍,各县区科技局负责本区域内市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大同大学负责学校的市级众创空间的组织推荐工作。众创空间认定有效期为3年。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屋等潜在场地在不改变建筑结构、不影响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建为众创空间,向创客和各类创业团体提供创新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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