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工委发出通知强化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2016年01月04日 00:00:00tz32浏览量:847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12月29日,区纪工委就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发出通知,对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倡树节俭文明过节风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严禁以任何名义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调组织各职能主管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中力量整治“节日病”。纪检监察机关对“节日腐败”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从严从快处理。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并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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