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顺县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2016年12月30日 00:00:00tz47浏览量:67次

和政办发〔2016〕72号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和顺县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2017年重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新要求,现对我县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申报摸底,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填报要求 (一)项目需按照前期项目和建设项目两类进行填报。前期项目是指在2017年前期手续不完备,无法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项目是指在2017年续建项目和计划开工并安排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项目应是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实施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能以打捆项目的形式进行填报。 (三)所有填报内容均为必填项(加*内容),只有填报完备后,系统才能接收,如缺项或漏项系统将无法完成上报。其中“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用地规模”、“建设规模”等5项内容应与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项目立项文件一致,未获得立项的前期项目应与项目申报文件一致;“项目建设单位”应填写项目法人单位的全称。 (五)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自身意愿,分别选择填报是否申报“2017年重点工程项目”和“2017年省重点工程项目”。 (六)建设项目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需将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交523室)或图片(发邮箱)报送发改局重点办。 (七)申报项目需经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一把手、分管县领导亲自审定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主体公章、主管部门公章); (八)所有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务于11月22日下午6时前报县重点办(政府大楼发改局523,邮箱:15535470265@163.com)。 (九)申报表样请自行下载,登录邮箱:hsfgj2016@126.com;密码:fgj654321。 二、工作要求 1、抓紧组织填报。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责成专人、进行专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逾期不再补报。 2、搞好对接联动。重点项目申报工作事关2017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六位一体”全年任务的顺利完成。项目单位要迅速与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对接,确保申报质量,为县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3、信息规范完整。为确保重点项目信息一次性导入管理系统并成功上报上级系统。申报单位要认真填报,做到不缺项、不漏项、高质量,为全年重点项目任务的顺利完成打好基础。 附件:和顺县2017年重点项目申报表和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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