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年产10万吨矿石加工项目》的批复

2016年12月15日 00:00:00tz79浏览量:51次

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年产10万吨矿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对山西中天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年产10万吨矿石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

二、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拟在保德县土崖塔乡依杏塔村北约1200米处新建三门峡双盛矿业有限公司保德分公司年产10万吨矿石加工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667㎡,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8万元。保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保发改备案[2016]27号给予备案。该项目未批先建,保德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处罚(保环法[2016]12号)。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实施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合理布局施工点位,按国家规定安排施工时间,在产噪设备房内布置消声设施,加装基础减震,并加强场地绿化,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1)一级破碎、二级破碎与筛分进行全封闭作业,并分别安装集气罩收集粉尘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2)铲装采用喷淋洒水,传送带采用全封闭,出料口安装落料筒并加设喷淋洒水,运输使用篷布覆盖,减少扬尘污染;(3)石料堆场地面硬化并在场地东面和南面安装长180m、高度为7m的挡风抑尘网,工业场地喷淋洒水,防止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废石弃土运至废石场进行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4、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地面抑尘洒水,不外排。建一座60m3的雨水收集池对雨水进行收集,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5、做好项目区的绿化、美化工作,达到绿化面积1333㎡,保证绿化效果。

6、落实生态环境防治、地质灾害防治、废石填埋场环境风险等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及时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委托保德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该项目施工建设阶段的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2016年12月15日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