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2016年11月22日 00:00:00tz89浏览量:491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总体部署,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山西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2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办发〔2015〕38号),省人民政府对2015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A类县(市)考核评价结果

A类县(市)是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煤炭大县(市)。根据考核评价办法,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2个A类县(市)评价结果依次为:孝义市、灵石县、怀仁县、襄垣县、沁水县、沁源县、山阴县、泽州县、介休市、长治县、高平市、阳城县、盂县、原平市、寿阳县、长子县、柳林县、霍州市、屯留县、洪洞县、昔阳县、乡宁县。

二、B类县(市)考核评价结果

B类县(市)是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无煤县(市)或煤炭产量较小的县(市)。根据考核评价办法,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38个B类县(市)评价结果依次为:太谷县、侯马市、临猗县、永济市、祁县、曲沃县、潞城市、河津市、清徐县、蒲县、汾阳市、绛县、古县、新绛县、芮城县、平遥县、闻喜县、定襄县、万荣县、襄汾县、安泽县、应县、翼城县、垣曲县、阳曲县、交城县、稷山县、平定县、夏县、左云县、浮山县、交口县、文水县、古交市、榆社县、沁县、黎城县、陵川县。

三、C类县考核评价结果

C类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范围内的县。根据晋办发〔2015〕38号规定,从扶贫攻坚、经济发展、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投入与管理以及党的建设和组织领导5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36个C类县考核评价结果依次为:和顺县、吉县、兴县、河曲县、武乡县、左权县、壶关县、平顺县、娄烦县、繁峙县、代县、平陆县、隰县、宁武县、五寨县、静乐县、永和县、五台县、岚县、右玉县、神池县、中阳县、岢岚县、临县、阳高县、方山县、大同县、汾西县、天镇县、石楼县、浑源县、大宁县、广灵县、偏关县、灵丘县、保德县。

四、市辖区考核评价结果

根据考核评价办法,从经济发展、经济结构、民生改善和资源环境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3个市辖区评价结果依次为:太原市小店区、太原市迎泽区、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城区、太原市万柏林区、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盐湖区、大同市南郊区、长治市郊区、太原市尖草坪区、大同市城区、大同市矿区、朔州市平鲁区、临汾市尧都区、阳泉市城区、太原市晋源区、忻州市忻府区、朔州市朔城区、大同市新荣区、阳泉市郊区、吕梁市离石区、阳泉市矿区。

2016年我省经济下行压力持续较大,县域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着力改善民生,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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